北京: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制售生冷食物 校长需一同就餐

今日镇江讯  21日,北京市教委发通知: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学校相关负责人每顿饭与学生一同用餐。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根据需求必须制售的,应按照有关要求设置专间或者专用操作区。

来源:人民日报微博

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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