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稳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已清偿近半欠款

26日,记者从全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电视电话会上获悉,在江苏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月15日全省超额完成优先清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拖欠账款目标。

做好清欠工作,有利于激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活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国务院部署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后,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省政府办公厅及时转发了省工信厅、财政厅、人社厅、国资委、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六部门制定的《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第一步优先清理目标任务。

从总体清偿率看,全省偿还额占总欠款比例达到49%,其中,南京、扬州市已清偿欠款超过总欠款的60%,苏州、淮安、盐城、镇江、泰州、宿迁等6市均超过50%。各地各部门均按期完成优先清理目标计划,其中南京、无锡、徐州、常州、淮安、扬州、宿迁等7市比原计划超额完成20%以上。

江苏将稳步推进剩余欠款的清偿。对已列入偿还计划的账款要排出清偿计划表,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年底前全部清偿。目前,无锡、常州、苏州、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等7市已排出全部剩余欠款清偿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还有部分账款由于诉讼、重组、资产转让、产品质量纠纷等客观因素,清偿工作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而未列入2019年偿还计划。江苏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列出详细明细,深度分析原因,想方设法、创造条件、争取早日清欠。

此外,针对有些地区“边清边欠”现象,江苏再次明确严防新增拖欠。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和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严禁以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来源:交汇点

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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