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瘦身!江苏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数量减少41.9%

近期,江苏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受到高度关注。3月12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内设机构改革后,江苏全省基层检察院的内设机构数量从1327个精简为770个,减少41.9%;其中522个综合部门压缩为203个,减少61%。“原来388个1人科、2人科全部消失。”刘华介绍,其中刑事检察部门全部按“捕诉一体”模式运行,实现了机构精简、职能优化和办案协同高效。

为了突出专业化建设,江苏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还设置了环保、知识产权、金融等专业办案机构,全省共设有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检察部、知识产权检察部、金融网络犯罪检察部、公益诉讼部等各类专业办案机构51个,还根据办案数量和工作量测算,全省设立未成年人检察部44个、刑事执行检察部37个。“内设机构改革政策性强,还要自觉摆正‘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的关系,坚持‘规定动作’不搞变通,‘自选动作’在上级方案框架下完善、细化,确保改革步调一致。”刘华表示。

记者了解到,3月11日,江苏省检察院新组建的19个内设机构亮相。“这是江苏省检察院建设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如此大范围的机构和职能调整,前所未有!”刘华介绍,改革仅用了一周时间就全部调整到位。

据悉,江苏省检察院新组建的1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至第九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等。

上述第一至第九检察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全面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的传统业务,此次改革以原有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为基础,按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类型和全面实行“捕诉一体”的要求,分别组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以及相应对下指导等工作,担负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14个罪名案件的侦查职能;第六、第七检察部分别负责民事检察工作、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和公益诉讼工作,以适应人民群众新的司法需求;第九检察部主要负责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承担法警工作等。此次内部机构改革增设第八检察部,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对下指导,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

来源:交汇点

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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