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给法官送来了锦旗

今日镇江讯  人民法院依法办案,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告为表示感谢赠送锦旗的情形不鲜见,但收到来自被告的锦旗却不多见。而且这名被告还是特地从外地赶来,将一面写着“执法公正 高风亮节”的锦旗郑重的送给女法官戴倩。

戴倩是润州区法院南徐法庭的法官,同时作为法庭庭长的她,积极带头办案,2016-2018年共审结案件512件,所在的南徐法庭在城区法庭中,人均结案数也是名列前茅的。在平时的工作中,她以身作则做表率,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真诚待人、行事果断、言语利落的她总能令同事钦佩,让当事人产生认同感。

赠送锦旗的当事人叫于某某,徐州邳州人,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肇事者。2018年1月22日傍晚,于某某驾驶小轿车沿镇江万达广场英伦风尚门口与纪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纪某受伤、车辆受损。该起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于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故纪某诉至法院,要求于某某、保险公司赔偿损失计6.9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戴倩依法向被告于某某、保险公司送达了相关诉讼材料及开庭传票。开庭当天,原告纪某及被告保险公司按期到庭参加了诉讼,然而被告于某某未出庭应诉,也未向法院提交任何证据材料。

庭审结束后,凭着办理了多起交通事故案件的经验,一般情况肇事一方多多少少会为伤者垫付一部分医疗费用。所以戴倩打电话联系了被告于某某,询问他未参加庭审的理由。于某某在电话中称自己购买了保险,保险公司会帮他讲话的,戴倩进一步询问于某某有没有帮纪某垫付医疗费用等,于某某表示已帮纪某垫付了医疗费1.1万元,票据均在纪某处,自己手中并无票据。然而在庭审过程中,纪某并未陈述该节事实,于某某这时才对自己未到庭的轻率行为感到懊悔。

针对此情况,戴倩要求于某某来法院作谈话笔录说明情况,并与纪某进一步核实。最终,戴倩在查明上述案件事实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判决:保险公司赔付纪某4万余元,纪某退还于某某垫付费用1.1万元。

“要不是法官认真负责,我这垫付费用成难题了。”于某某在收到判决书后,特地从邳州市赶到南徐法庭送上了一面锦旗。

随着机动车的保有量不断增加,交通事故案件也日益增多,戴倩提出由法庭最年轻的员额法官与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了1+1+1的专业审判团队,集中处理这一类型案件,专业的审判团队、专业化的审判模式,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同时她还加强与公安事故大队、道路救助基金、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的对接,统一调处尺度,加大诉调对接力度,提升纠纷解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7年,戴倩被评为“全市优秀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员”,2018年,又获得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表彰。(全媒体记者 谢勇  本报通讯员 王蒙)

编辑: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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