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朋友注意:不经公示的中小学收费项目你可以说不

  今日镇江讯 11日,记者从丹阳市纪委获悉,开学前夕,镇江出台了《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明收费纪律,丹阳市教育局采取“六项措施”,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首先,举办专题培训,学习解读文件。教育局发财科召集全市会计听取该市物价局领导解读镇江市物价局镇江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和标准,食堂收费、校服费标准由备案制转变为市物价局审核制。
  同时,下发收费文件,重申收费纪律。教育局先后下发《做好开学收费公示的通知》和《关于加强2017年秋季收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严禁教育乱收费行为。严禁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严禁收取经物价局收费备案以外的收费。
  其次,规范收费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学校应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和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按照规定统一格式,通过多种方式常年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学校在收取费用时,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家长,经学生家长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做到按学期据实结算,不得盈利,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再者,联合现场督查,规范收费行为。8月30日,秋季开学学生报到第一天,丹阳市物价局、教育局联合开展学校收费专项检查。随机督查15所中小学幼儿园。通过看收费公示栏、查收费票据、现场查看收费、听校长园长汇报等形式检查,纠正收费不规范的行为。
  还有,明确主体责任,提高服务水平。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切实把收费政策规定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今年,丹阳市教育局纪委把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督查内容,优化教育服务方式水平。
  最后,严肃认真查处,实施重点监控。教育局纪委认真受理信访举报、电话举报、行风热线反映,十分关注网络舆情,一旦查实乱收费,严格查处,并列入收费重点监督单位。通过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群众的负担,让老百姓有获得感。
  通讯员:丹纪轩 全媒体记者:朱美娜

  编辑:阿奎

(作者:朱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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