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思考

◎蒋平权 解志勇 胡元威

内容提要:企业兴则产业兴,人才强则企业强。技能型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产业工人的优秀代表,是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加强制造业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对镇江市实施“对标苏南、产业强市”发展战略、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镇江市制造业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革新步伐加快的背景下,全市制造业技能型人才队伍的开发培养还滞后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主要体现在:

数量供给不足。与周边城市相比,全市中高级职称技师偏少,不能满足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以常州为例,2017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总量为29.65万人,而镇江市高技能人才总量为17.1万人,绝对数差距较大。

质量素质不优。总体来看,镇江市制造业技能型人才队伍的结构和素质还不能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传统产业人才偏多,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偏少。特别是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航空航天等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技能型人才短缺现象更为严重,这也成为制约镇江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瓶颈”。

福利待遇不高。受学历、职称、资历、身份等因素影响,制造业技能型人才的晋升通道不畅。与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相比,技能型人才的薪酬待遇普遍偏低,人才流失现象较为严重。企业作用发挥不强。据了解,镇江市有不少制造业企业未能建立有效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制度,缺乏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对技能型人才的激励不匹配,人才晋升渠道狭窄。

社会重视程度不够。受传统教育观念影响,社会上对职业教育的偏见和歧视依然存在,职业教育“二等公民”的地位尚未根本改变。技能就业、技能成才对青年学生吸引力不足,“重学历、轻能力;重装备、轻技工;重理论、轻操作”的观念仍然根深蒂固。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我们应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聚焦全市产业升级和企业创新的迫切需求,着力加强制造业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为镇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

“选优育强”——发挥学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主渠道”作用

优选“金种子”,拓展优质生源。当前,我国正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造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镇江市高职院校应抓住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的机遇,努力打造自己的专业特色,大力吸引更多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职业高中毕业生、技校毕业生、中专毕业生)生源,将农民工、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贫困人口、退伍士兵等各类社会在职人员纳入生源范围,凸显办学优势,广泛吸引生源,提高生源整体质量。

善育“好苗子”,提高办学水平。技工院校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摇篮。全市各技工院校应注重在提高办学水平上狠下功夫,围绕经济趋势和产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一方面,在专业设置上紧紧围绕镇江市产业发展需求,对接最新行业、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优化专业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提高办学水平。另一方面,积极探索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模式。逐步推行校企一体化育人,推进“订单式”培养、工学交替培养,推动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服务基地,实现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

配强“园丁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培育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保障。一要改革教师管理体制。全市中等职业院校要面向行业企业公开招聘教师,吸引优秀人才从事职业教育工作。对于已经获得省、市授予认定的“技能状元”和“技能工匠”等荣誉称号的人才,可由招聘院校自主考核录用入编。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引进“绿色通道”,提升教师队伍质量与水平。二要强化教师职业发展保障。对于职业学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和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充分激发教师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三要加大职业教师培训考核力度。定期组织教师教学竞赛,提高教师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能力。完善以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为主要考核指标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拓宽职业院校教师海外培训渠道,提高中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具有海外教育培训经历的比例。

“栓心留人”——发挥企业使用技能型人才的“强磁场”作用

栽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制造业企业作为用工主体,在引才、用才、留才方面要主动应对,频出高招,切实发挥“强磁场”作用,让广大技能型人才安心工作。

进一步提高薪酬待遇。一要制定与技能水平相挂钩的岗位技能工资。企业在薪酬、福利等方面向技能型人才倾斜,以绩效定待遇,支持技能型人才以专利发明、技术革新成果等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二要建立企业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企业要定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现技术工人工资水平合理增长,降低企业技能人才的离职率。三要探索技能人才长效激励机制。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探索制定技术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等激励方式。

进一步提升培训水平。一要健全培训激励机制。依托职业院校组织职工参加脱产、半脱产培训,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在岗技能人才的学习积极性、岗位责任感和创新意识。二要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推广“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新模式,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实现校内学习与在企学徒互补对接,发挥好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劳模创新工作室在技能传帮带中的作用。三要积极参与技能竞赛。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经常组织技能型人才参与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通过“以赛促训”的方式,激励更多的技能型人才学习技术、钻研技术、提高技能。

进一步健全评价体系。企业作为技能人才的使用主体。要引导其建立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机制,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在企业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对掌握高超技能、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技能人才,允许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经常性组织企业开展评选“镇江工匠”“首席技能大师”等活动,进一步增加高技能人才在劳模、人大代表等先进评选中的比例。同时,要加快推进企业技能型人才自主评价。扩大企业高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点范围,增加企业在评价高技能人才方面的话语权,推行企业认可的高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制度,突破学历、职称、资历和身份界限,突出能力水平、业绩贡献、发明创造等要素,制定可操作、能衔接的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标准,让更多的企业技能型高层次人才脱颖而出。

“扶持引导”——发挥政府保障技能型人才的“稳定器”作用

强化考核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制造业技能型人才培养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以及党政领导科技与人才目标责任制、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重点考核,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相关党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把培养、吸引和用好制造业技能型人才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部分市属工业企业要对照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指标要求,根据企业从业人员总量按比例制订年度培养计划,落实工作举措。对未完成技能型人才培养指标的企业,取消其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加大经费投入,整合优质资源。一方面,政府要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推动建立政府、企业和劳动者个人三方分担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投入机制,争取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培训的投入,对培养中、高级制造业产业工人的技工学校、职业院校予以重点扶持。建议在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职业教育培训,同时督促企业按照法定标准足额提取职业教育培训经费。另一方面,要统筹协调发展职业教育。整合优质资源,按照《职业教育法》明确分工的要求,划分职责,进一步实施全市技工院校资源整合,重点建设镇江技师学院、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等骨干院校,打造市属职业教育集团,保障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逐步转变辖市区职业学校办学方向和职能,多渠道建立职业教育社会培训资源,从而培养更多企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突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政府要把弘扬工匠精神、加强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宣传主题,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进校园、进企业”宣讲,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扩大新闻宣传效果。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了解最新政策动向,树立正确人才观,逐步改变“重学历、轻技能”“重使用、轻培养”的观念。要广泛宣传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对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定期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表彰活动,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人才兴市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作者单位:市政协经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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