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发生在润州的诬陷案

公元693年,在润州(今江苏镇江)发生了一起“庞氏被诬陷案”,侍御史徐有功冒死为庞氏诬陷案平冤。《旧唐书》记载了此事。

庞氏原是唐睿宗李旦的岳母,窦德妃娘娘的母亲,润州刺史窦孝谌的妻子。自从女儿德妃被武则天杀死后,她成天心神不定,死去的女儿经常出现在她的眼前,长此以往,抑郁成疾,疯疯癫癫。她听从一位奴仆之说,在夜间焚香作法驱鬼。然而这一事却被奴仆告发,说她在诅咒武则天早死。武则天从杀了德妃以后正找不到德妃亲人的“谋反”把柄和不轨行为,酷吏薛季昶为迎合武后的心意,便捏造庞氏“不道”罪。将庞氏判为死刑,家属也缘坐流放三千里。

当时有位侍御史徐有功查看案卷后,认为此案蹊跷。

徐有功(640—702)名宏敏,字有功,唐洛州偃师(今偃师市缑氏镇)人,徐有功是国子监博士徐文远的孙子。青年时期举明经及第。历经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大理)寺丞、秋官(刑部)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

徐有功觐见皇上,向武则天奏道:“依微臣查访,庞夫人之罪证据不足,牵强附会,有的甚至是子虚乌有,如此滥杀一个无辜之人,不仅使天下人寒心,而且关系到大唐法律的尊严,请陛下三思。”武则天一听,火冒三丈,恼怒异常,但是她强压住怒火,平静的问道:“有人反映你包庇纵容坏人,往往重罪轻判,轻罪不判。我也查阅了一些案卷,发现你判的案件里确有这样的事实存在。你为何要这样做?你的目的何在?”徐有功答道:“臣子在量刑时,一般都是根据国家法规来执行,但偏向于从宽的一方面,这样做的目的是有利于社会人心的安定。但罪大恶极不可宽恕者,臣也决不放过。多年来办过的案子何止成百上千,其中难免会有一些重罪轻判和轻罪不判的事情产生,这当然是臣子的过错。但臣认为,臣子的过错是小事,而爱护天下生灵,则是圣人的大仁大德,恳求陛下发扬德政,广施仁爱,则是天下百姓之幸福。”

薛季昶察言观色,已看出武则天的心情,想借此机会,治徐有功一个死罪。于是他趁机在一旁火上浇油,鼓噪道:“启奏陛下,庞氏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是铁案。可是徐有功目无皇上,妖言惑众,强词夺理,肯定是与庞氏之夫结党营私,包庇纵容坏人,图谋不轨,应定为‘党援恶逆‘罪。法律规定,理应立即推出斩首示众,奏请皇上下旨严办除有功。”薛季昶的一番话,正说到武则天的心坎上,于是她立即下旨:“将徐有功轰出宫殿,令司刑寺治罪。”

司刑寺领旨后,不敢怠慢,立即审议,按照武则天的旨意,当即给徐有功定了“党援恶逆”罪,判以死刑处斩。

有个亲信得到了这个消息,飞一样地跑到徐有功家中,气喘吁吁,眼含热泪,向徐有功报告说:“大人,朝廷已定你死罪,午后问斩,快想想办法吧。”徐有功早有预料,他听后坦然地说:“不要哭,难道这世上别人都长生不死,只有我一个人会死吗?我为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公正而死,死得其所。”他中午若无其事地和那位亲信一起喝酒吃饭,并安然地睡了一个午觉。

午后,徐有功被刀斧手绑着押赴了刑场。在刑场上,徐有功面无惧色,谈笑风生。

徐有功被押赴刑场的消息轰动了京城,官员和民众不约而同,纷纷为徐有功请愿。后经老臣们的仗义执言和陈词辩护,终于使武则天收回成命,免去徐有功死罪,罢官流放边疆。庞氏也由此免去了死罪,改判远流。

武则天深知徐有功正直、忠义,所以屡次罢免又屡次起用。702年,徐有功病逝,卒年62岁。武则天追赠他为大理寺卿。唐中宗李显登位后加赠他为越州都督(一品)头衔,并特下制书表彰。(作者:郑学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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