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通报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今日镇江讯  6月5日下午,记者获悉,镇江市纪委监委官微 " 清廉镇江 " 通报了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1. 镇江实验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夏建平,原副校长柯新因本单位设立 " 小金库 " 违规发放补贴福利被问责。 2014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1 月,镇江实验学校借组织学生春秋游活动之机,通过虚增发票金额方式,套取资金设立 " 小金库 ",并违规向带队老师发放劳务补贴合计 17.21 万元。2018 年 9 月、12 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夏建平,原副校长柯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丹阳市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邹建国因本单位违规报支相关费用被问责。 2014 年初,丹阳市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总公司为方便在岗职工用餐开设公司食堂。2014 年 1 月至 2017 年 6 月,在时任党委书记、总经理邹建国授意下,该公司每月将用于接待等相关费用,违规以食堂费用名目在该食堂列支,合计 21 万余元。2018 年 9 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且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邹建国受到留党察看和政务撤职处分。

3. 京口区四牌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方铭因本单位及下属站点发生违规违纪问题被问责。方铭在担任京口区四牌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对中心缺乏有效监督管理,致使该中心及下属站点 2016 年度发生虚增人数集中小额刷卡套取医保基金问题,合计 59 万余元。2018 年 7 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方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扬中市西来桥镇幸福社区原党委书记郭宏狮等人因社区公务接待费用连续严重超支被问责。 2013 年至 2015 年,郭宏狮在担任扬中市西来桥镇幸福社区党委书记期间,履责不严、监管不力,致使幸福社区公务接待费用连续三年严重超支,合计 89.07 万元。2018 年 9 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郭宏狮和时任社区主任、现任社区党委书记吴纪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全媒体记者 景泊)

编辑:何冰

(作者:景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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