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近日,句容市物价局对全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发现,绝大多数开发企业能遵照有关规定,但也有少数企业存在实际成交价格超过备案价格、商品房公示价格高于备案价格、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未进行公示等行为。其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二款“已取得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经营者,要在正式销售5日前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按照申报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的规定,属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
按照有关程序,经研究,句容市物价局决定对有价格违法行为的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责成整改,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通讯员:杜昌文 全媒体记者: 滕庆海 徐科)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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