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推出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改革措施 每两年认定10名“镇江首席技师”

今日镇江讯   记者从28日镇江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出台《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将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的协同作用,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增强技术工人的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多年来,我市通过大力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成果颇丰,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据介绍,全市现有技能劳动者49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9.3万人,每万名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数达990人,位于全省前列。但总体来看,在我市就业人员中技术工人、尤其是高技能人才所占比例较低。

新出台的政策措施面向高技能领军人才和广大技术工人两大群体,分别从激励引领、培养支撑、评价使用、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了15条改革举措。镇江市人社局局长孙沛然介绍,高技能领军人才是技术工人中的骨干和中坚力量,这次从对象范围、提高政治经济社会待遇等方面提出4条改革举措。《实施意见》明确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对象范围。高技能领军人才,除了包括获得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江苏技能大奖、江苏省劳动模范的技师、高级技师、江苏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的高技能人才外,还将“金山英才”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获得“镇江工匠”荣誉的90名高技能人才纳入重点支持对象的范围。

对高技能领军人才从政治、经济、社会待遇三方面提高待遇水平。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定期举办高技能领军人才研修班,积极推荐高技能领军人才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在提高经济待遇上,在国有企业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资(年功)工资制度。支持企业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鼓励企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鼓励所在企业对参与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绩效奖励。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与此同时,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金山英才卡”工程实施对象,同等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在子女入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入(转)学方面,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教育部门负责协调有关学校(幼儿园)提供便利。

《实施意见》围绕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从企业技术工人工资分配、工资增长、长效激励等方面提出3条政策举措。指导企业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术工人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并鼓励企业建立针对技术工人的补助性津贴制度,提高技术工人津贴水平。

《实施意见》还支持技术工人凭技能提高待遇,提出激励技术工人提升技能、激发技术工人创新动力、搭建技术工人展示平台等3条政策措施。与此同时,立足畅通技术工人职业成长通道,从完善技术工人评价机制、完善平等享受待遇政策、完善技术工人激励政策、完善技术工人疗休养制度和宣传技术工人劳动成果等方面提出5条具体举措。明确每两年认定10名“镇江首席技师”、10名“镇江工匠”,对技术工人参加世界技能、中国技能、江苏技能状元等大赛获奖选手,按规定给予配套奖励。并完善技术工人疗休养制度,明确优秀技能人才疗休养比例不低于一线职工疗休养总数的30%。(文/图  全媒体记者 沈春来  通讯员  郑仁轩)

编辑:陈路

(作者:沈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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