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2020年度社保基数申报和缴费即将截止!还未申报的请抓紧!

今日镇江讯   记者16日获悉,2020年度社保基数申报和缴费将于2019年12月25日截止。市社保部门提醒,各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务必抓紧办理2020年度社保基数申报和缴费工作,以免影响明年的社保费缴纳及社保卡医保功能的正常使用。

社保费征收是社会保险全流程业务中的重要一环,既关系企业负担和职工个人利益,也关系社保制度和基金平稳运行。今年以来,我市税务、人社等部门大力配合,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紧扣关键时间节点,顺利完成阶段性改革目标。目前,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按照国家“稳定缴费方式”的要求,以现行“社保核定计划,税务扣缴入库”模式继续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已划转税务部门全责征收。因此,今年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数申报和缴费工作,是我市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后的第一次。

据市社保中心负责人介绍,社会保险基数是影响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负担、待遇水平的重要参数,逾期未申报将影响到2020年社保费缴纳及使用社保卡刷卡就医。根据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发布的通知,已明确市区参保单位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范围、口径、方式和完成时间等有关事项要求。还未申报的单位务必在2019年12月25日前,使用CA证书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5a.hrss.zhenjiang.gov.cn/)完成申报。

此外,根据省发布的全省统一社保基数标准,我市已从2019年7月1起执行省规定的社保基数上下限,其中灵活就业人员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下限为3368元/月,上限为16842元/月。市区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度分为12个档次标准,新增了月缴费基数10000元、13000元、16842元三个档次标准,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主选择。需要变更档次标准的,应按税务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通过微信“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或银行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据了解,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保缴费主要采取银行扣款方式。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最低缴费档次673.6元/月,全年8083.2元,每月11日按月扣款(节假日顺延);医疗保险费最低缴费档次为全年4647.84元,将于2019年12月25日扣款,于2020年1月15日补扣。请根据所选档次参照相应档次缴费标准,足额存入已签订扣款协议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并确认扣款卡已被激活。2020年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不作变更的,按照现有档次对应2020年的相同档次的缴费标准进行扣款。(通讯员 王翔  全媒体记者 沈春来)

编辑:缪小兵

(作者:沈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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