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老赖”逃避处理  京口交警大队为受害者讨回公道

今日镇江讯   “被车撞伤后,不仅要忍受着肉体的伤痛,还要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而肇事者却一直无法联系,导致赔偿无法落实。”面对记者,纪先生显得十分委屈。今天,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不少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均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没有异议,但却因种种原因,肇事一方不愿积极配合处理,导致受害方迟迟得不到赔偿,肇事方冷血的态度令人愤慨。

纪先生就是一名在车祸中受伤,又遭遇“肇事老赖”的受害者。据了解,去年2月初的一天中午,纪先生骑着电动自行车上班,行至双井路路段一处斑马线附近时,在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后方有辆私家车飞速驶来,当场将纪先生连人带车撞飞数米远,致他当场昏迷。当纪先生醒来时,人已经住进了医院。

原来,私家车车主韩某经过斑马线时超速,加之未注意观察,导致事故发生,伤者头部及肩部有挫裂伤,血流满面,更为严重的是车祸导致伤者左腿骨折。事故发生后,韩某未离开,留在现场等候警方处理。

经京口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调查认定,韩某付本起事故全部责任,纪先生无责任,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可当下一步准备赔偿时,却出现了麻烦事。原来韩某驾驶的车辆是他前不久购买的一辆二手车,三责险与商业险的参保时间不同,韩某对此也疏忽了,事故发生时他未续保,因此造成两万多元赔偿款无法经由保险支出,只能由韩某个人支付。这一下韩某有点犯难,为了避免自身损失,韩某换了手机,采取了消极回避的态度。

“自从事故发生后,肇事方交给医院4000多元治疗费后,以后再也没给过钱,更没露过面。”纪先生告诉记者,后期都是他自己支付的治疗费,而他拨打韩某的手机时,始终是语音提示“已关机”。这令纪先生及家人心急如焚,眼看着事故发生已接近一年,如果再不解决,就可能过了诉讼时效,而他也担心打官司造成难以执行,造成他更大的压力。

万分无奈之下,纪先生和家人再次来到京口交警大队寻求帮助,当选“镇江最美警察”的副大队长方钢热情接待了纪先生。了解情况后,方钢表示,虽然交警部门已经出具了事故认定书,但只要事情未圆满解决,警方就有义务为受害者讨回公道。在电话无法联系的情况下,警方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到韩某家人,要求其尽快从外地返乡处理事故,在警方努力下,韩某最终回到本市,双方达成共识。今天,收到这笔迟到的赔偿后,纪先生及家人感动不已,向交警部门送来了锦旗。

据方钢介绍,“肇事老赖”中除了少部分是因为没有保险而怕承担经济损失外,大部分“老赖”已经给自己的机动车投了保,赔偿费完全可由保险公司承担,但他们就是赖着不露面,给受害方造成诸多困扰。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仅仅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发生了一些口角,造成不愉快,肇事一方就有意拖着不处理。还有的因为一已私利,以工作较忙或其他借口回避事故处理,甚至采取关手机、更换手机号或转移居住地等办法拒不露面。

据了解,许多“肇事老赖”自认为对事故处理的流程十分内行,且对进入司法程序的过程也很了解,认为只要自己不露面,法律也拿他无可奈何,即使法院判了,也不可能因为几万元或者几千元的赔偿而对他强制执行,查封他的财产。对此,交警部门表示,只要是有利于社会和谐,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交警部门就有责任把矛盾从源头进行化解,避免浪费司法资源。不仅如此,还可以通过加大“代位赔偿”的执行与推进力度,让保险公司先期赔偿事故受害者,之后再与肇事方办理后续。同时还需要推进个人诚信制度,对于具有主观恶意的“肇事老赖”将列入黑名单,在其出行、贷款、购物等诸多方面予以限制,并将其不良行为予以曝光。(全媒体记者  沈湘伟 文/图)

见习编辑:刘驰

(作者:沈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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