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镇江实名通报4起违法典型案例,均与口罩有关

今日镇江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镇江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开展市场清查,查办了一批哄抬物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商标侵权等违法案件。1月31日,市市场监管局实名通报了疫情防控期间的4起违法典型案例。

此次通报的4起违法典型案例,均与口罩等防护用品有关。1月27日,京口、润州、丹徒区市场监管部门分别根据举报,查处了口罩销售中存在的哄抬价格、售卖“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

当天,京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苏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位于东吴路88号的香山华庭店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伊藤良品”防霾口罩(YT-358)标签价为49元/袋(只),当事人提供的进价为26.95元/袋(只) ,发现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十三条规定,构成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目前,京口区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月27日下午,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润州区馥兴岛超市售卖来源不明口罩行为开展检查。经查,当事人从1月22日开始在门店和网络平台售卖口罩,其所售卖的口罩无标签标识、厂名厂址等信息,门店售卖的口罩未明码标价,涉案问题口罩800只。当事人行为涉嫌售卖三无产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目前,镇江市润州区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通报的第三起典型案例,也发生在1月27日。当天,丹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丹徒区华泰药业有限公司在丹徒区宝堰镇镇荣路145号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其销售的“3M”品牌“9001”型口罩涉嫌侵权,涉案口罩共100只。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情形。目前,丹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月29日,丹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位于丹徒区宝堰镇镇阳路120号的江苏全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宝堰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其销售的“久卫Proguard”牌新型纳米过滤(无纺布)口罩的外包装上,未按照GB/T32610-2016要求标注产品防护效果级别,部分口罩外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及储存期或标识的生产日期及储存期无法辨识。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相关规定,涉案问题口罩485只。丹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月23日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核查举报线索342件,立案调查10件,其中与疫情防控有关案件9件,包括价格案件4件、产品质量案件3件、虚假宣传1件、商标侵权1件、其他各类案件1件,共查获假冒伪劣口罩5035只。

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集中公开曝光全市查办的典型案例,提醒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管理等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承担社会责任,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市民一旦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可及时通过12315进行举报。(朱婕 王希 夏莉)

编辑:陈路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