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镇江全市1月居民用电电费缴纳截止日延长至2月15日

今日镇江讯 今天(2月2日),国网镇江供电公司发布公告,考虑到疫情及假期延长的影响,按照上级部署,原2020年1月镇江全市居民用电电费缴纳截止日已由1月31日延长至2月15日。同时,鼓励市民“非必须,不排队”,通过“网上国网”客户端,或通过【国网江苏电力】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国网江苏电力】生活号办理电费缴纳、线上过户、发票下载、故障报修等多项电力服务。考虑到众多年迈的用户,国网镇江供电公司倡议市民正好利用闲暇时间教他们如何使用电子渠道进行线上交费、查询等操作。(通讯员 姜涛 全媒体记者 高新)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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