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新增2例确诊病例相关情况通报

2020年2月5日0-24时,省卫健委发布了我市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现将其在公共场所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患者7,男性,26岁,居住地润州区。

1月17日6时12分,从镇江乘坐动车到上海上班(车次:D4693,车厢:04,该车次始发于武汉汉口站)。

1月22日5时53分,乘坐高铁(车次:G7032,车厢:03)返回镇江后,由其父母驾车接至新城花园家中;16时50分许,自驾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其妻子回家;19时20分许,骑电瓶车到大润发超市(中山路店)购物。

1月23日-2月1日,自驾往返于绿地广场启航社、新城花园和富润华庭拜访亲属,期间:1月24日17时50分许、1月30日18时20分许,自驾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其妻子回家;1月29日20时许、1月31日10时12分,由其父亲驾车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月2日10时30分许,由其父亲驾车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呼吸科就诊;15时36分,由120急救车转送至镇江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

2月4日市级核酸检测阳性。

2月5日,经省级复核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现在镇江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8,女性,26岁,居住地润州区,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系患者7的妻子)。

1月23日、24日、29日、30日、31日7时30分至17时30分,在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普外科15病区上班。

2月2日7时30分至12时,同一地点上班。(上班时间均佩戴口罩)

2月4日19时40分,由其父亲骑电动车送至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月23日-2月4日其余时间在家中未外出)

2月5日17时许确诊后,在镇江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

目前,对2例确诊病例已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均已按照规范流程实施医学观察。请与患者公布活动轨迹相吻合的所有人员,尽快主动到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并进行连续14天居家医学观察,不外出、不聚餐,避免人群聚集引起交叉感染,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每天测两次体温。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时要立即报告当地村(居)委会,由120急救车转运到定点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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