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看房买房还需再等等,房企、中介达到四个条件方可申请复工

今日镇江讯  有买房、卖房需求的市民请稍安勿躁、继续宅家。2月7日,市住建部门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下发通知,要求这类企业一律不得早于2月20日24时复工,其经营服务场所必须达到4个条件后方可申请复工。

2月3日-6日期间,市住建局对开发企业项目售楼部、中介机构门店等经营和服务场所进行了巡回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场所211处,中介机构门店514家,房地产评估机构22家,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评估机构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停止营业,并做好营业场所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将防疫物资配备到位。目前,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均储备了口罩、消毒液、测温枪、洗手液、喷雾剂等防疫物资。

市住建局明确:2月20日以后申请复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售楼处、中介机构门店、评估机构等经营和服务场所必须达到以下四个条件:一是要做好人员登记工作,对外地特别是湖北地区或者春节期间离镇的工作人员一律推迟回镇工作时间,复工后员工如出现发烧情况的要第一时间隔离;二是要做好营业场所内的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每日要进行高频次的消毒;三是要保证营业时间内售楼处、中介机构门店等经营和服务场所的通风;四是要对工作人员加强安全意识和疫情防控指导,要在客户进入售楼处、中介机构门店等经营和服务场所前对其进行体温测量和手部消毒,发现体温异常的,要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此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利用现代网络营销手段开展线上销售,一律不得举行开盘选房、集中交房等人员聚集活动。(全媒体记者 翟进)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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