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格罚款!上海查处一批恶意抢注火神山、雷神山等涉疫商标行为

4月23日,小吴和其他几名恶意抢注涉疫商标的涉案当事人来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签署商标申请人承诺书。“现在很后悔,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而且伤害了前线医护人员的感情。”小吴表示,将尽快缴纳罚款。由于他的商标代理机构注册地在其他省份,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已将案件移交至当地相关部门。

涉案当事人签署商标申请人承诺书。季觉苏摄

2月底,想为公司新业务注册一个商标的小吴联系了一家商标代理机构,除了原定的商标,代理机构又向小吴推荐了6个新商标,包括“火神山”“雷神山”等,均是当时和疫情相关的搜索热词。“当时一共注册了6个商标,打包价4250元。”小吴说。

3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依法作出了驳回决定。同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上海市4家代理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商标的代理机构依法进行约谈,要求代理机构撤回相关商标申请。3月17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展开调查,依法对涉嫌违法的7家商标申请人、4家商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代理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立案查处。

4月22日,涉案当事人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表致歉声明。

据介绍,鉴于当事人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实施上述行为,均应予以从重处罚。所有申请人均将处以1万元的顶格罚款,代理机构分别处以7万元至8.5万元不等的罚款。此外,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代理机构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九支队负责人表示,“李文亮”同志是疫情期间战斗在一线不幸牺牲的烈士,“火神山”“雷神山”两家医院于今年1月27日注册成为事业单位,其本身拥有对字号的在先权利。7家商标申请人申请注册“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标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违反了《商标法》和《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4家商标代理机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上述商标申请侵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情况下,仍接受申请人的委托,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执法人员约谈涉案当事人。季觉苏摄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坚持行政处罚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对涉案企业加强法制教育。涉案企业均表示已充分认识到恶意抢注涉疫商标行为的违法性及社会危害性,并主动公开致歉,签署了《规范经营承诺书》,承诺诚实守信,依法规范经营。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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