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放执法权限,新区签订委托书

今日镇江讯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日前,镇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新区管委会签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委托书,下放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权限。这预计着,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可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活动中,镇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宋平生和新区管委会主任薛峰共同签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托书签订后,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可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在检查、处理投诉、受理举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经受委托组织具体实施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予以立案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文书,责令违法当事人改正;受委托组织发现违法行为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按照行政处罚相关程序,以委托机关名义履行行政处罚权。

近年来,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一系列举措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优化办案流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执法效能,累计办理一般案件697宗,办理简易案件9878宗,通过对城市管理执法对象的柔性执法,共签订行政指导意见书467份,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权过程记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新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委托书的签订,将进一步方便新区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推进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增强新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接下来,新区行政执法部门将按照法律赋予的权限,公开、公平、公正地履行好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图/文 通讯员 艳萍 晓君 冯亦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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