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饰店忽悠客户?黄金以旧换新少了近一半,还有一件是18K金

今日镇江讯 许多黄金首饰店都有以旧换新服务,顾客可将自己的旧首饰是换成新的。但市民刘女士在换购后却发现新首饰比旧首饰轻了近18克。她认为,换购过程店员在忽悠、误导她。当天她找回去要求拿回自己首饰,但店方不答应。店方一位工作人员认为,店方在销售过程中没有问题。律师说,店方存在一定过错,应当赔偿消费者原克数金价和原首饰工艺费。

顾客

当天要换回来店里不愿

刘女士说,4月12日她带着自己两年多前在金朝珠宝镇江2店购买的首饰来到该店保养。工作人员看她首饰旧了,建议她以旧换新,并先后推荐了戒指、手镯等一口价的4款首饰给她。

“我先看中了一款1620元的黄金戒指,算下来比我的戒指少600块钱,他家规定店里不可退顾客差价,店员就建议我旧手链换手镯,又有差价,最后店员建议我把项链也换了。”在选购过程中,刘女士说她三次询问店员首饰克重,但店员只说不会让她吃亏,但并未帮她秤重,“我的旧手饰总重41.74克,按367元每克回收是15318元。新的首饰都是一口价,总价15737元,店里让我补400差价。我身上没钱,我说我不换了,店里说那算了,钱不收了。”

当天回家后,刘女士感到不对劲,问了做珠宝业的亲戚。亲戚一听就知道是克重上出了问题,觉得刘女士吃亏了。当天刘女士回到店中强烈要求称重并换回自己的货,这时她才知道新手是总重24.22克,少了17.52克,“店方不肯给我换回来,说首饰是一口价的,工艺好,还说我的旧首饰已经送走给公司了,但这才几个小时,店里还没下班,哪有这么快,就算他送走了,也可以帮我追回啊。”刘女士还说,店方称她想退还原来的黄金首饰,要付每克460元的价格,“我算了一下,新首饰总价15737元,以新首饰换旧首饰,不贴钱,我只能换回32点几克,如果全换回来,我还要补贴4000多块,等于什么都没拿到,净亏4000多。”

店方人员

一口价商品不用秤重

此后一个月间,刘女士多次和店方协商,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本周一记者随刘女士来到店中,一位男性工作人员称当时接待刘女士的店员不在,他可以把对方喊到店里。在此过程中,刘女士向这位先生说了自己的遭遇和诉求,要求对方把旧首饰给自己或赔偿损失。对方称,销售人员在整个过程中没有问题,店员没有义务帮顾客秤一口价商品,且发票和首饰吊牌背面有克重,刘女士称,这些此前店员从未告诉她,自己也没仔细看,“如果我现场就知道背面有克重,我算一下就了解了,肯定不会换购。”

这位先生说,店里每天将旧首饰送到公司回收熔化,刘女士当天要求退货的时候,很可能已经送走。但刘女士说,店方就算当天送走也来得及追回。双方沟通过程中,刘女士意外得知,自己的吊坠是18K金。这位先生称,换购时店员会说明黄金成分,且吊牌上标有AU750,意思就是18K金。刘女士说,店员没讲过,“我和店员说我只要足金,要知道是18K金肯定不换。”记者询问这位先生能否能调监控,对方称店里监控只有图像,没有声音。

由于双方说法不一,现场调解未能达成一致。记者建议这位先生将刘女士的诉求向公司汇报,建议双方进一步协商。这位先生称店员在较远的地方赶来,所以截至记者结束采访时,店员还在路上。

律师

店方有过错应当赔偿

法律界人士对此事有何看法?记者咨询了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小景,他认为,黄金是特殊商品,不同于一般商品,消费者无法肉眼看出克重和成色,店员说750这个标号就代表18K,这是一个非常专业的术语,普通消费者很难掌握,店员销售时更应该向消费者特别说明,“消费者三次要求秤重,说明消费者特别关心重量,作为金店店员,应帮消费者秤重,让消费者完全了解,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傅小景说,刘女士在换购后发现重大误解,当天就前往店中要求退换,此时店方应该保留原始证据,防止原产品灭失,避免纠纷扩大化,目前看来店方的行为存在一定过错,没有尽到谨慎义务,应当对消费者进行赔偿,“消费者要求换回原来的产品,不仅是要求换回原来的黄金,因为原来的首饰也有工艺,所以店方你说什么?不仅要按原克数金价赔偿,还要赔偿工艺费。”(图/文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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