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环境质量改善取得关键性突破:2019年市区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1.8%

今日镇江讯 4日上午,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9年度镇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一年来,我市在环境质量改善上取得关键性突破:市区PM2.5年均浓度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创2015年以来最好纪录,改善幅度全省第一。

空气质量方面,2019年,镇江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和PM2.5浓度均有所削减,PM10和一氧化碳浓度基本持平,但臭氧和二氧化氮污染略有抬升。其中市区PM2.5年均浓度较2018年下降11.8%、较2015年下降23.7%、较2013年下降37.5%,达到国家提出的“比2015年下降3%”和“比2013年下降20%”的目标要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69.6%,超额完成66.5%的年度目标。

水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全市国、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省“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优Ⅲ比例分别达到87.5%、94.7%,超过年度目标12.5和29.7个百分点,省考断面优Ⅲ比例排名全省第2;运粮河永庆桥断面由2018年的劣Ⅴ类提升为Ⅲ类,跨境河流交界断面和直接入江断面水质改善明显,水环境区域补偿实现净受偿。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面,截至2019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环保督察及省、市人大交办等突出环境问题90项,已完成整改60项,提前完成10项2020年任务。长江经济带“4+7+5”问题完成整改10项。2019年省政府挂牌督办15项重点问题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全市生态环境信访同比下降25.30%,省部级信访同比下降21.43%。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问题整改,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和国家有关部委充分肯定,是中央环保督察办确定的2019年长江经济带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我省唯一先进典型。

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出台市生态环境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建立健全大气环境点位长制和水环境断面长制,建成运行覆盖全市各板块和12个部门的污染防治监管平台,全面运用移动执法系统、无人机监测、在线监控等新技术手段。重大项目全程跟踪帮办服务,市生态环境局在市级机关帮办服务企业评比中获评优秀部门。举办“绿色之美、美在金融”政银企对接会,指导企业办理环保贷2亿元、绿色债券贴息200万元,帮助40余家企业争取环责险补贴,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3.3亿元,23家企业纳入环境应急管控豁免名单,进一步激发了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全媒体记者 杨佩佩 通讯员 李媛)

编辑:陈路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