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提高2020年城乡低保等困难对象保障标准

近日,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7月1日起,我市提高2020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孤儿等困难对象保障标准。其中,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50元提高至790元,增长 5.33%;城市、农村特困人员标准由每人每月1611元、975元分别提高至1740元、1030元,分别增长 8%、5.64%;市区集中、分散供养孤儿标准由每人每月2364元、1773元分别提高至2553元、1915元,均增长8%。

来源:镇江市民政局财规处

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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