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12月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
根据法规,今后北京的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被设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五环路以外,各区人民政府也要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法规出台后,北京晨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对法规细节的解读,民俗专家也提示市民,可用风车和空竹来替代烟花爆竹,照样能过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法规内容
五环内禁放 五环外待划定
根据法规规定,北京的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被设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五环路以外,各区人民政府要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限制燃放的地点和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法规规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国家、本市在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法规同时规定,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置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临时销售网点,不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区域设置销售网点。
违反规定 个人最高罚500元
法规设置了罚则。规定对携带、燃放的烟花爆竹不符合本市公布的规格和品种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的;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不按照规定燃放时间燃放的;在空气重污染橙色或者红色预警期间燃放的;燃放、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于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采购、销售的烟花爆竹不符合本市规定的品种和规格的,由工商部门没收违法收入,收缴烟花爆竹,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销售许可证。
此外,法规还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对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人员予以奖励。
禁放后怎样过个热闹年?
专家:可用风车空竹来替代
民俗专家王作楫告诉北京晨报记者,中国传统文化中,爆竹原是将竹子点燃,其中并没有火药,危险程度也比较低,后来烟花爆竹中加入了火药,安全、污染、噪音等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
王作楫说,百姓放烟花爆竹,主要为了能过个热闹的年、带响的年,但实际上,不放烟花爆竹,照样可以过热闹的、带响的年。“比如可以用风车、空竹替代。”王作楫说,市民可以买风车,风一吹,风车哗哗地响,同样带来欢乐之声。市民还可以带着孩子们学习抖空竹,空竹不仅是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寓意着“抖起来了”、“生活越来越好”等符合中国传统的吉祥文化。
此外,市民可以在年前大扫除,布置“八大红”,挂红灯笼、贴福字、贴年画、贴春联等,这些都可以让没有烟花爆竹的年一样有年味。
市民:大多数“支持禁放”
北京晨报记者在“禁放”通过后,第一时间采访了市民。大多数市民在受访时都表示“支持禁放”。“为了蓝天,为了呼吸新鲜空气,不放就不放了,我甚至还希望五环外也全部禁放呢。”市民张女士说。张女士的心声代表了绝大多数市民。市民王女士看到禁放通过的消息后,在朋友圈发帖庆祝,她开玩笑地说,“市政府终于采纳了我的建议,作为北京一名普通市民我很开心。”
来源:北京晨报
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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