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征收引家庭矛盾 看看专家怎么说


今日镇江讯 “我是在航运新村长大的,户口至今仍留在家里,这次危房改造理应有我一份,但‘老头子’却不同意。”

“房子是单位分给我住的,与你不相干。你结婚的房子还是我买的,你却从来不来我家看过我,生老病死好像根本与你没有关系。你既然不孝顺,房子凭什么有你一份?”

今天上午,由琴园巷社区“俏夕阳”党员工作室维权志愿者、 “绿丝带”律师、和平路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派出所民警等共同组成的社区危房解危征收维权法律援助咨询活动上,一对孙姓父子一同向维权工作者诉说自己的“冤屈”而引发的争论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市政府对航运新村片区部分危房改造征收工作的启动,”琴园巷社区书记陈锋介绍,根据他们在其他区域从事征收工作的经验,旧城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并不是征收方与被征收户签订征收补偿与安置协议那么简单,纠纷难以避免。新的《国有土地征收办法》规定,所有的征收调查方案、补偿标准、金额、甚至评估、拆迁事务所的选择等都会进行公示,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但有些住户的房屋是租赁的,有些是代管的,有些是共有的,有的无证,有的有证,有的是空关户……”陈锋说,处理这些房屋,就会涉及到《合同法》、《婚姻法》和《继承法》等法律。如处理不当,就可能出现“钉子户”,影响到征收的进度。而琴园巷地区这类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这次社区危房解危征收维权咨询活动,目的是未雨绸缪,及时为居民答疑解惑,指导他们通过民事调解和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权。

针对孙姓父子的争论,律师徐翔在现场进行了详细解答。“产权跟户口没有关系,这还是要遵照当事人的意愿。”他表示,家庭矛盾由家庭来协调,也可以找社区帮助协调。如果孙父愿意将房子给儿子,他可以选择过户; 如果不愿意,在孙父在世的情况下,小孙是没有权利来处理父亲的房产的。

据了解,始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航运新村和建设新村,曾是本市最早的工人新村。能够在这里分配到住房的,大多是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很值得骄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口的大量增长,房屋老化,乱搭乱建多,成为典型的棚户区,居民们迫切盼望、渴望尽早搬迁改造。(全媒体记者 戴慧 通讯员 季海燕)


编辑:吴悠

(作者:戴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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