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在江苏有了建设指南

江苏省文旅厅8日对外发布,《江苏省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试行)》《江苏省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评价指标(试行)》日前正式印发,成为全国首个关于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具体指导意见。

据悉,建设指南从“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业态多元,供给丰富”“功能完善,服务配套”“管理规范,运营有序”“贡献度高,带动性强”5个方面对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提出一系列指导意见和要求。

而评价指标将建设指南的5个方面设为一级指标,各方面18项具体要求设为二级指标,相应设定分值;专设“佐证材料要求”一栏,对受考核的集聚区建设主体提出了较为详细且有可操作性的举证要求;另将“本级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称号、给予奖励等”设为加分项,将“对意识形态问题、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和黑恶势力等监管失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4项设为否决项,从而构建全方位评价体系。

江苏提出,到2022年,建设30个以上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今年以来,江苏各地积极推动夜间文旅经济发展,涌现出南京“夜之金陵”、苏州“姑苏八点半”、常州“龙城夜未央”、无锡“今夜‘梁’宵”、扬州“二分明月”、徐州“国潮汉风·夜彭城”、泰州“凤城河夜泰美”等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夜间文旅项目,目前百余个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正在打造之中。

江苏省文旅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志纯表示,培育发展夜间文旅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还需丰富业态产品,让消费市场“旺”起来;打造空间载体,让消费人气“聚”起来;培育特色项目,让消费品牌“靓”起来;加强监管服务,让消费环境“优”起来,从而推动夜间文旅消费提质扩容,努力提升文旅消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来源:交汇点

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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