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安全 幸‘盔’有你” 镇江交警走进社区宣传文明骑行

今日镇江讯 9月28日晚,镇江交警在我市凤凰广场举办了“骑行安全 幸‘盔’有你”——平安进社区文明交通主题晚会。

晚会在索普集团演出的舞蹈《我们都是追梦人》中拉开帷幕,来自交警支队的民警马杰、曹振华,分别表演了男声独唱《军中绿花》和歌伴舞《卓玛》,民警们精彩的表现不时赢得观众们的阵阵掌声,为增强晚会的观赏性和艺术性,交警支队党建联盟单位助力晚会活动,为现场的观众表演了陶笛、萨克斯等乐器的演奏,将活动现场气氛点燃推向高潮。

交警支队政治处负责人介绍,围绕平安交通主题开展文艺晚会,走进社区、拉近与群众的距离,直接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目的是为了让市民更加关注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增加市民交通安全防护能力。根据我们镇江市人民政府相关通告要求,自10月1日起,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实施处罚,因此,本次平安交通主题晚会更多的元素是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和规范佩戴头盔。在活动现场,镇江交警还播放了《生命无返程》交通事故集锦,直接将交通事故碰撞时的瞬间展示在大屏幕上,用活生生的案例来告诫市民朋友交通事故的惨烈和不遵守交通规则所付出的代价。

在互动问答环节,主持人先后提问了关于《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内容的题目,到场的市民纷纷举手积极参与,市民曹先生上台回答对问题后,成功领取了奖品一个安全头盔,他告诉记者,他一直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都很关注,现场观看了交通事故的视频后,他表示今后骑电动自行车时一定会遵守交规,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喝酒以后也不会再骑了。

镇江交警提醒市民,10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实施处罚,希望广大市民按要求执行有关规定。(全媒体记者 景泊  通讯员 纪军)

编辑:缪小兵

(作者:景泊)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