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法官权益保障日,省高院通报了一个袭击法官的案子,值得警醒

今日镇江讯 2月26日是第二个“江苏法官权益保障日”。2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法官权益”典型案例。

去年2月发生的沭阳法官遇袭案曾备受社会关注,此次该案位居典型案例之首。被告人胡小干有多起民事案件在沭阳县法院审判及执行,胡小干因对法院判决、执行不满,对该院分管执行的副院长周龙产生怨恨,多次辱骂、骚扰周龙,并因此被治安处罚。去年2月17日下午,胡小干携带尖刀,驾驶黑色桑塔纳轿车先后来到沭阳法院家属区和法院南门处寻找周龙伺机报复。当日13时51分许,胡小干发现准备上班的周龙,随即驾车突然加速撞击周龙,周龙被撞倒地后,胡小干又拿出随身携带的尖刀下车,捅刺其胸腹等部位多刀,致周龙心包裂伤、左上肺毁损伤、乙状结肠破裂及全身多处刀伤,导致失血性休克,因送医及时且经医院全力救治脱离生命危险。经鉴定,被害法官胸部及腹部的损伤均为重伤二级;经鉴定,胡小干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胡小干犯故意杀人罪,同时考虑其具有杀人未遂及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等情节,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胡小干未提出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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