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2021年第1统计督察组进驻镇江市开展统计督察

今日镇江讯 在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篇章之际,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经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2021年第1统计督察组日前进驻我市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于10月20日与市委、市政府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局长王汉春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市委书记马明龙介绍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以及我市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并作表态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周凯主持会议。


王汉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统计体制,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统计改革现代化,统计监督成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今年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这是继《意见》《办法》《规定》之后,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又一个重要文件,为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历史进程提供了重要遵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通过深化统计改革、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强化统计监管执法、构建统计诚信体系,切实提升统计质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保障。开展统计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有力举措。此次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江苏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江苏省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中确定的督察内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执行统计政令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做好统计保障。

马明龙说,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走深走实;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市统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求真务实,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底线;筑牢基层基础,推动统计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坚持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他表示,我市将以此次统计督察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把配合省级统计督察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支持配合,不折不扣落实省督察组交办的各项工作;认真抓好整改,深入推动督察成果落地见效;坚持系统推进,加快统计现代化改革,不断提升统计监督和服务水平,为建设好现代化新镇江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支撑。

据悉,江苏省统计局2021年第1统计督察组将对镇江市开展为期10天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511—83828147;举报邮箱:江苏省镇江市0029号邮政信箱,邮编:212000;举报电子邮箱:tjdcjb@163.com。受理举报期限:2021年10月20日—10月29日,受理时间为每天9:00—11:30、14:00—17:30。 (全媒体记者 胡建伟)图:谢道韫

编辑:解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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