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中介组织信用监管 入驻“中介超市”需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今日镇江讯  记者近日从市发改委(信用办)获悉,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镇江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强中介组织信用监管,将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作为入驻“中介超市”的条件之一,并要求各中介组织对诚信服务作出守信承诺。

根据通知内容,“中介超市”平台对我市中介机构全面开放,涉及的中介组织包括信息、技术、工程等六个方面、24类。中介机构入驻平台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等五大条件。

市发改委(信用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将依托国家、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常态化为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提供入驻前信用查询,以及入驻后定期信用核查服务,及时更新中介机构信用状态。同时,依法依规归集共享“中介超市”产生的信用信息,为全市中介组织监管提供有效信用支撑。(朱婕 王度)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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