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不成蚀把米,借钱未成反被套路

今日镇江讯    本想通过他人贷款缓解燃眉之急,没想到借钱未成反被套路。近日,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对许某、王某等3人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对许某等3人判处刑罚。

2016年底,被害人孙某因做工程资金短缺,就找许某借款3万元用于资金周转。许某却要求孙某打双倍欠条,也就是6万元,并口头承诺只要不违约还是按照3万元归还。孙某为了尽快拿到贷款,只好按照要求写了双倍欠条。仅十几分钟,许某就将6万元转账到了孙某的银行卡,还陪同孙某到银行柜台将钱全部取出并拿走。因为孙某有外债,许某反悔不再向孙某借款。孙某见贷款不成便向许某索要欠条,许某与王某等人共谋后,趁机要求孙某支付辛苦费,见孙某手头确实没钱,许某等人表示可以找地方给他的汽车做“二贷”。

在许某等人的带领下,王某开着汽车到了丁卯一家车辆抵押公司,且很快谈妥二贷的价格是3.5万元,但是需要扣除服务费、评估费等几千元,实际拿到手只有两万余元。孙某签订了车辆抵押合同便将汽车钥匙交给了对方,对方将一沓现金放在桌上。许某等人要求孙某归还6万元欠款,就将现金全部拿走了。至此,孙某不仅一分钱没拿到,而且把6万元的欠条落在了许某等人的手中,自己两万余元的车贷也被许某等人骗走。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犯罪分子主要以无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等虚假信息为诱饵,利用受害人急需用钱的心理,实施套路贷。市民要提高警惕,远离套路贷。(通讯员 王卫宾 翁志娟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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