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助“镇”兴三农十大典型案事例发布

今日镇江讯 乡村治,则天下安。全面振兴乡村,法治是重要保障。近日,镇江中院与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法助“镇’兴三农”典型案事例。

镇江中院立足司法审判主责主业,延伸审判职能、推进基层治理,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从提供乡村司法供给延伸到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涌现出一批好案例好做法。今年以来,镇江中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2022年“三农”重点工作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一创建二优化三提升”专项行动为牵引,聚焦产业强市“一号战略”,在全省率先出台法庭助力乡村振兴16项举措。

温情解纷 农民权益是根本

2016年,句容郭庄五渚坊几十户村民与被告曲某签订了《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租金525元/亩,约定每年1月30日前支付当年的租金。但曲某仅仅支付了2年的租金,自2019年后就未再支付任何费用。村民们索要无果后,多次向村委会和镇政府信访,但因曲某始终避而不见,问题悬而未决。2021年6月,村民们诉至句容法院。后白法庭受理该系列案件后积极研判,一方面,法官邀请村委会干部参与,积极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对未起诉人员的名单、诉请进行统计;另一方面,法官与曲某联系,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及调解方案。经过数月多次调解,合议庭最终组织村民与曲某达成调解协议。

为了督促曲某按照协议及时履行,后白法庭多次与曲某面谈,耐心细致地向其释法析理及执行可能面临的不利后果,最终使曲某真正在思想上受到触动,主动配合法院缴纳了土地租金近30万元。2022年农历春节前夕,后白法庭联合五渚坊村委会举行农户土地租金集中发放仪式,现场为40多户农户发放土地租金近30万元,让村民们踏踏实实欢欢喜喜迎接新年。

善意执行 助力农户渡难关

蒋某外出打工攒下本钱后回乡养殖螃蟹,从最初的10亩水塘扩展到近年来的80亩,效益好的时候一年收入可达30多万元。为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蒋某借贷近10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原本指望来年能有好收成,但天有不测风云,2020年夏季天气异常炎热且持续时间长,大量螃蟹由于天热致病。蒋某亏损严重,被告上法庭要求还款。

在执行过程中,京口法院承办法官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约定蒋某分期履行完毕。但由于2021年上半年连日暴雨,水位猛涨,蒋某的螃蟹都被大水冲走。到了还款日,蒋某再次捉襟见肘,申请人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勘养殖现场,并走访村民打听蒋某的具体情况,了解到蒋某为人老实本分,要不是天灾,螃蟹养殖应该经营得不错。承办法官再次做起和解工作,积极引导申请人与蒋某进行协商,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最终让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协议,螃蟹继续由蒋某养殖,等到可以丰收时法院监督其收网出售,货款全部支付给申请人。申请人也愿意帮助蒋某渡过难关,打算根据明年的养殖需要返还其成本,并另行与蒋某合伙,更新生产设备,雇佣更多人手,扩大养殖规模,让蒋某更好地经营,履行还款义务。

让葡萄更甜 推动知识产权普法

丁庄葡萄是句容市特色农产品,是国家地理标志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双认证产品。为保护好丁庄葡萄这一优质农产品品牌,维护好葡萄种植户们的权益,镇江中院民三庭多次赴句容开展专题调研指导。

7月22日,镇江中院民三庭联合省高院民三庭、句容法院组成知识产权普法团队,再次深入葡萄种植基地,与葡萄种植联社代表、种植户代表进行座谈。座谈中,三级法院的法官对代表们提出的关于品牌经营纠纷的问题给出专业解答,对侵权行为的认定、维权证据的收集及风险的防范等方面进行详细指导,提醒农户们不断提升品牌保护意识。为进一步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水平,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民三庭起草了《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地理标志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从而强化地理标志产品全链条、全种类的协同保护,破解地理标志维权难题,提升地理标志司法保护整体效能。(通讯员 仲萱 记者 翟进)


附:法助“镇”兴三农十大典型案事例

1.土地纠纷引争议 温情解纷暖人心(句容法院 李师柯)

2.善意执行 助力螃蟹养殖户渡过难关(京口法院 束放成)

3.绝不姑息生态污染 守护乡村绿水青山(镇江中院 徐达 尤洁)

4.调处劳企矛盾 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丹阳法院 林俊)

5.化解农资纠纷 实现司法助农(丹阳法院 倪玉鑫 岳琦)

6.修复邻里关系 助推文明乡风(镇江中院 贾黛舒 徐达)

7.巧设“居住权” 让残疾当事人“住有所居”(经济开发区法院 陈宁)

8.1+1>2 庭所共建见实效(扬中法院新坝法庭)

9.送法进乡村 帮老年人守好养老钱(镇江中院刑二庭)

10.让葡萄更甜 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乡村产业兴旺(镇江中院民三庭)


编辑:万嘉

审核:滕建锋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