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出台全国首个跨省域共同富裕实施方案

为率先走出一条协同高效共同富裕之路,为长三角乃至全国跨省域共同富裕探路和示范,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两区一县政府,近日联合印发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同富裕实施方案》。这也是全国首个跨省域的共同富裕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聚焦示范区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三大差距,提出了两个阶段的总目标。其中明确,到2025年,要构建一体化引领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推动共同富裕工作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形成更加成熟、更加有效的一体化促进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实施方案》针对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提出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共建、区域城乡融合等六个重点任务,量化了阶段性要求。如,到2025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5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1.8,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0元,PM2.5浓度≤35微克/立方米,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达标率≥95%,每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口达到5.4万人,一网通办率≥92%。示范区执委会与两区一县将组建共同富裕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实,更好发挥长三角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作用。(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超 沈杨 周雷 编辑/刘琳)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编辑:朱超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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