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港一季度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初见成效

今日镇江讯 记者4月13日从市港航中心获悉,镇江港一季度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初见成效,船舶污染物送交接收转运处置运行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市港航中心全面落实了“先递交船舶污染物再装卸作业”的要求,实现了船舶污染物包括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接收率达100%,船舶垃圾转运占接收量比率为95.99%,生活污水转运占接收量比率为99.24%,含油污水转运占接收量比率为98%,以上数据均达到省污指办“2023年各设区市船舶污染防治监管任务指标”的相关要求。

为全面提升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的整体水平,市港航中心要求港口企业进一步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做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建设,并采用专项督查和定期巡查相结合方式,及时督促港口企业对已接收的船舶污染物进行转运,安排专人对码头现场及船易行平台进行定期巡查。对过程中不达标企业发函督促,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迅速整改存在问题,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做到闭环管理。(全媒体记者 朱浩 通讯员 蔡玉菁)

编辑:缪小兵

审核: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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