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现场。张维江 摄
今日镇江讯 近日,镇江地区持续高温,这本是火灾易发时期,但有人心存侥幸,私自在船舶上储存汽油,令人捏了一把汗。今天,长航公安民警向今日镇江记者通报,他们查获了私自在船舶上储存汽油的违法行为,并对两名船民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警方介绍,7月下旬,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民警在辖区水域开展消防检查时,于一艘浮吊船上发现十几个绿色的铁皮桶整齐地摆放在浮吊甲板上。
民警随即向船主曹某询问,曹某告知民警桶内装的是92#汽油,当时浮吊船甲板温度超过50℃,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民警当即责令曹某将汽油转移至陆上安全区域,放至专门存放地点保存。
据警方调查,2017年5月下旬以来,该船员工赵某接连三次将购买的汽油违法储存在浮吊船上,用于交通艇加油,而船主曹某知道后也未予以重视,听之任之,导致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事后,长航公安镇江分局消防支队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赵某、曹某二人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记者 景泊 通讯员 张维江)
责任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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