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中心发出倡议——及时参保、坚持参保、足额参保

今日镇江讯(通讯员 曹逸 全媒体记者 古瑾)“‘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但无论是晴空万里,还是风雨交加,无论潮平岸阔,还是崎岖坎坷,社会保险始终伴随着您的一生。”日前,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面向全体市民,发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倡议书,倡议大家按规定“及时参保、坚持参保、足额参保”,让社会保险为人生撑起“幸福伞”“保障伞”。

倡议书中写道:当您步履逐渐蹒跚、银丝悄悄袭来时,养老保险将为您提供一份退休金,托起您人生的下半场;当您因工意外受到伤害,工伤保险将为您提供医疗保障,帮助您早日恢复健康、避免因工伤致贫返贫;当您的职场生涯偶有波澜,失业保险将为您提供一份失业救助,帮助您重新启航、凤凰涅槃。

对于还没有参保的市民,倡议书建议,尽快办理参保手续。企业职工依法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单位部分为个人缴费基数的16%,职工部分为个人缴费基数的8%;失业保险单位、职工分别缴纳个人缴费基数的0.5%;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在十二档缴费基数中自主选择个人缴费基数,并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0%进行缴费。2023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暂按24042元/月、4494元/月执行。

对于已中断缴费的市民,倡议书也提醒,尽快恢复缴费。“各位职工朋友可及时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关注本人缴费月数、缴费基数、资金到账等情况,督促单位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在一个年度内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进行缴费,我们建议您一年中‘分多次’缴费,减少一次性缴费带来的资金压力。当您在异地就业时,也请及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退休时多地不重复缴费记录将合并计算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也将统一归集到待遇领取地。”

倡议书还列出了参保缴费如何办理的相关流程。市民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江苏智慧人社”APP、微信/支付宝“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和所属地人社服务窗口、社银合作网点等线下渠道办理。在办理人社业务中有任何问题,均可拨打12333进行咨询。

点此查看倡议书

编辑:毛蕴劼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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