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牌太激动,大爷竟把大妈拍骨折

今日镇江讯(曾纪雄 陈怡 翟进)65岁大妈赢了牌,74岁大爷围观时太激动,竟然把大妈“拍”骨折了……日前,丹徒法院审理了这起纠纷,判决大爷赔偿大妈各项损失一万余元。

刘大爷与王大妈是同村邻居。2022年9月,王大妈与刘大爷的女儿等人一起打麻将,刘大爷坐在王大妈身后围观。其间,王大妈赢了一把险牌,刘大爷激动起身喊道“哎呦,兴得嘛(当地方言,意即手气好)”,并在王大妈肩背处拍了几下。王大妈当时便感觉不适提出口头抗议,刘大爷称王大妈赢了牌替她高兴。双方言语交涉了几句,未发生其他冲突。

随后,刘大爷因事离开了现场,王大妈则继续与其他几人打牌。刘大爷离开没多久,王大妈身体不适症状加重,无法继续打牌,刚开始觉得头晕,之后闭着眼睛趴在桌上,在场人员赶紧通知其家人。王大妈的侄子到场后将人送往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T8胸椎压缩性骨折。

前前后后王大妈住院治疗了12天,产生了医疗费用及其他各项损失。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王大妈将刘大爷诉至丹徒法院。

刘大爷认为,自己是替王大妈高兴才拍了其肩膀,当时王大妈也没有不良反应,还能继续打牌,不能排除自己走后王大妈抓牌扭伤或其他致伤的可能。且王大妈已经65岁,腰椎骨骼本身就有问题,其伤情与自己当时的拍肩行为没有关系。

丹徒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案中,被告在看到原告赢牌后,出于嬉闹心理拍打了原告的肩背部,导致原告身体受伤,具有过错,应当对原告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辩称只是轻拍等意见,仅有被告口头陈述,无证据证明,且该辩称不符合事发时的实际情况,法院不予采纳。原告因受伤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13255.97元,被告依法应当给予赔偿。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且被告已将赔偿事宜全部履行完毕。

法官提醒,该案中,刘大爷以开玩笑的形式拍打王大妈肩背,虽然没有让王大妈受伤的主观故意,但其拍肩行为确实造成了王大妈骨折的损害后果。老年人积极参加休闲娱乐活动,可促进身体健康,放松愉悦心情,实现老有所乐。但银发一族在参与各项活动过程中,要尽量保持心态平和、情绪稳定,切勿因一时激动说出过激言语或做出出格行为,否则可能会对自己或他人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

编辑:缪小兵

审核: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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