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民意植入司法裁判!江苏将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

28日,全省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工作推进会上传出消息,我省将实施选用分离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年底前将在全省范围内首次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

近年来,各地发生不少大众公共观点与法官专业观点不同程度背离的热点案件,司法改革强调法官专业化、职业化的同时,以大众化弥补法官专业化的不足成为关注焦点。以往司法实践中,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用人、管理,“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了陪审制度功能的实现。

此次改革对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关、选任对象、选任方式做了明确规定,首次确立了司法行政机关选任、法院使用的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以前的基层人民法院牵头负责,变为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

改革最大特点是人民陪审员将主要通过随机抽选产生。司法行政机关将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年满28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采集候选人信息,建立候选人信息库。再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庭审前随机抽取参与个案审判的人民陪审员人选,防止将陪审任务固定交给少数人民陪审员。

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说,在审判中容纳不同声音,最大程度地实现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将广泛动员不同专业、行业的人员、单位和基层组织参与到人民陪审员选任中来,吸收不同行业、职业、年龄、民族和性别的人员,优化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范围包括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情复杂或者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省法院政治部主任卢刚说,人民陪审员以普通人的情理、常识来判断法律事实,和法官的专业判断形成互补,可以避免主观片面和独断专行,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判,对法官依法办案客观上也形成一种监督约束,有利于提高审判透明度。

据了解,为保障陪审的公平公正,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相关部门将做好候选人资格审查,多渠道了解候选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必要时到候选人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进行走访调查,或对候选人进行当面考察。

来源:交汇点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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