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换新证的社会组织看这里:2018年起停用旧码,10月1日前来换新证

今日镇江讯 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将原由民政部门核发的法人登记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统一改为由民政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新法人登记证书。今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有近3000家社会组织完成新证换发工作。截至二季度我市共有社会组织3775家。

据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以公民身份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主体标识代码制度,包括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组成部分。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代码制度,实现管理从多头到统一转变、资源从分散到统筹转变、流程从脱节到衔接转变,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减轻法人和其他组织负担奠定基础。

根据相关通知精神,市民政局提醒还未换领新证的社会组织应于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新证换领。2018年1月1日起,社会组织原机构代码证、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将失效。对于逾期未换领证书的社会组织,将加强催告,对其中多年不参加年检、联系不上的“僵尸组织”,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纳入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办理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民政窗口。(全媒体记者 朱秋霞)

责任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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