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镇江一次被记12分105人,酒驾比例上升 超速比例下降

今日镇江讯 16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9月份,镇江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共查处一次记12分交通违法行为共105起,与上半年月平均数据相比,下降47.3%。

酒后驾车数量下降但占比上升

在查处的105起一次记12分交通违法行为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为62起,占比接近六成。虽然绝对数低于上半年月平均水平三成,但比上半年42%的占比率高出近17个百分点。镇江交警表示,一方面,夏季是酒后驾驶违法的高发季节,另一方面,也与镇江交警继续强化夜间酒驾整治,严厉打击酒驾不无关系。镇江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自今年以来,查处酒驾违法行为已经常态化开展,几乎天天都有整治行动,全市、全省乃至华东片区统一整治行动也是时常开展。根据10月份最新数据,今年以来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共1350余起,其中醉酒驾驶300余起。9月份,因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仅5起,较上半年事故占比稳中有降。镇江交警的严查严控,有力的遏制了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的发生。

重点车辆严重超速违法下降明显

9月份,镇江交警共查处一次记12分涉牌涉证违法共18起,准驾不符、使用假证的8起,中型以上车辆严重超速9起,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8起。其中,中型以上车辆严重超速违法行为占比8%,较上半年35%的占比率下降27个百分点。镇江交警部门表示,自今年下半年以来,镇江交警加大了“两客一危”和重型车辆的管理力度,从源头管理开始,联合多部门协同治理,通报约谈管理责任不落实企业,完善车辆GPS监控,开展交通违法“清零”行动,健全驾驶人员安全教育,集中曝光严重违法车辆和重点驾驶员,加大公路监控查纠力度等,使得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幅降低,确保了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全媒体记者 景泊 通讯员 谈德捷)

编辑: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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