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迎来制度化发展新篇章

党务公开迎来制度化发展新篇章

市委法规室

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发扬党内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去年底,中央正式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新时代党务公开工作的“四梁八柱”正式建立,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党务公开的历史由来和时代演进

1. 党的第一代领导人对党务公开的最早认识。1948年,毛泽东对晋绥日报编辑人员谈到:“我们的政策,不光要使领导者知道,干部知道,还要使广大群众知道。”这一重要言论成为党务公开的萌芽和起源。同年,周恩来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指示中提出:“任何政策的决定或改变,必须适时地不但向干部而且向群众公开指出,才能得到群众的了解和拥护而成为力量。”建国后,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专门阐述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问题;周恩来指出“要经常注意扩大民主”“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在国家制度上想一些办法,使民主扩大”;刘少奇在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中提出:“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都要在适当的集体中经过充分讨论,允许不同观点的无拘束争论,以便比较全面反映党内外群众的各种意见。”可以说,无论是政策层面还是党内认知,党务公开的意义在当时已经形成共识。

2. 改革开放后党务公开建设的探索、推进和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务公开作为党和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基本内容被逐步重视起来,大致可分为两个发展阶段:从党的十三大到十六届四中全会(2004年)为第一阶段,即地方基层党组织对党务公开的自发试验和探索阶段;2004年后为第二阶段,即全党对党务公开认识的不断提高和全国性的推动、普及阶段。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要通过各种现代化的新闻和宣传工具,增强政务和党务活动的透明度。”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央为促进廉政建设,开展了“两公开一监督”活动,被视为推行党务公开的最初尝试。随后,各地试点和探索不断增多,全党对党务公开建设的认识逐渐深化。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这是“党务公开”首次出现在中央文件中。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把党务公开写进党章。2008年5月,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指出,“制定《关于在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首次将党务公开上升到制度建设层面来认识。自此,党务公开从部分地方试点探索正式转向全国性推广和普及。

3. 党的十八大后党务公开的新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务公开高度重视,党务公开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党的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强化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2015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2017年12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党务公开作出规定,明确地方党办承担党务公开具体工作,党务公开迎来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的新征程。

我市推进党务公开的具体实践

我市党务公开工作起步较早,早在2004年2月,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纪委牵头,把党务公开作为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在继续推进政务、村务、厂务“三公开”的同时,探索走出一条党务公开的镇江路径。

——工作方法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在丹阳市先行试点,选择3个乡镇和卫生局作为首批试点单位,明确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都要最大程度向党员公开。在丹阳试点基础上,市委于2004年7月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选择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15个市直机关部门,以及14个镇(街道)作为扩大试点单位,从不同层面探索实践党务公开。同年11月,市委在全市全面展开辖市区委、乡镇(街道)以及市级机关部门党务公开工作,全市先后设立党务公开栏1981个,触摸屏129个,局域网182个,互联网站108个,基本实现党务公开全覆盖。

——公开内容力求合理设计,逐步完善。明确辖市区委党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党务信息、重大事项决策执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信息、领导干部个人基本信息等6大类31项;机关部门党组织党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等6大类58项;镇街道党组织党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全局和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等6大类共67项;村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内容包括村级重大决策、村级财务、“三资”管理以及支农惠农政策等。同时探索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党务权力运行各环节公开要求,为推进党内民主决策、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良好条件。

——公开形式做到紧扣内容,注重效果。对适合在党内公开的党务内容,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会议、文件、简报、传阅、报备等形式,分别向不同层次党员群体进行公开,比如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情况要在常委会上向常委班子公开,年度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要在全委会上公开等等。对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党务内容,采取公开栏、触摸屏、互联网和新闻报刊等形式进行公开,比如: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纠风治乱情况以及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等。同时,针对基层党务的特点,探索实行了依申请公开、村级党务民主听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等更为灵活的公开形式。2006年起,在市、县、镇三级探索建立党代表列席党委会制度,让党代表直接参与党内有关重要活动,了解和监督党委的重大决策、工作开展和自身建设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起到很好效果。

——制度保障实施目录管理,体现刚性。为确保党务公开自上而下统一规范,2007年起,从丹阳市试点着手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在此基础上,市委统一编制《辖市区委党务公开目录提纲》和《市直机关部门党务公开目录提纲》,要求各层各级结合实际参照执行,至2012年形成市级机关部门、辖市区委、辖市区机关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五个层面党务公开目录。同时,探索建立党务公开责任制和检查考核制度,并纳入年度党建目标管理,与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相挂钩,确保党务公开目录落到实处。

经过8年的探索推进,我市党务公开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运作体系, 2008年我市被中纪委确定为全国首批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之一。2013年,市财政局党组、丹阳延陵镇党委、扬中三茅街道滨江村党委、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党委、京口四牌楼街道党工委、镇江供电公司党委被江苏省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为江苏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示范点。

下一步深化党务公开的几点建议

我市党务公开工作长期由纪检部门牵头负责,但党的十八大以后,出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需要,党务公开作为非主责主业逐渐淡化。因此,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推进新一轮党务公开,新的部署要求需要大力度探索,以往好的经验做法也要加以继承弘扬,不断赋予新的内涵。建议:

一要更加重视系统规划。相比以往,《条例》在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流程等各方面要求更明确、任务更具体。要结合镇江实际,抓紧制定贯彻《条例》的具体办法,抓紧编制公开目录,完善党务公开载体平台,建立涵盖保密审查、风险评估、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应急处置等全方位的工作运行体制机制,有序推进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确保《条例》执行取得良好实效。

二要更加重视制度建设。重点围绕保障落实党员知情权,制定党内情况通报、例行发布、新闻发言人等制度;围绕保障落实党员参与权和选择权,完善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等制度;围绕保障落实党员监督权,强化监督考核、奖惩评议、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等机制,以更加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条例》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要更加重视统筹落实。在落实党务公开的领导机构、办公条件、经费保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条块联动工作机制,重点对各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步骤等提出明确规定、细化安排、严格要求。尤其是对党务公开目录编制、配套制度建设等具体性工作,要自上而下加强专题培训,强化统筹协调,大力度探索电子党务、互联网微党务等新平台、新载体建设,使党务公开更具针对性、创新性、多样性、实效性。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