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香醋”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

今日镇江讯  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2022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的公示》,“镇江香醋”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成功入选。全国共筹建29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江苏省2个城市获批,镇江位列其中,标志着我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走在前列。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香醋产业发展,出台了全国调味品行业首部地方性法规《镇江香醋保护条例》。立法保护进一步传承弘扬了镇江香醋文化,促使品牌价值持续放大,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工艺水平大幅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了“依法制醋”良好循环。镇江香醋产业集群先后被国家和省认定为“品牌培育基地”“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培育试点”,被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评为“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先进行业”。2020年,镇江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授予“中国醋都·镇江”的称号,进一步提升了镇江香醋美誉度和镇江城市的知名度。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我市拥有“镇江香醋”地理标志生产企业26家,共拥有商标600余件、中国驰名商标3件、集体商标3件、省著名商标11件。目前,镇江香醋销售覆盖全国,市场占有率超过20%,同时直接出口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间接出口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驻150多个国家的200多个使领馆使用,占全国食醋出口总量的60%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示范区筹建期为3年,我市将聚焦“镇江香醋”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从夯实保护制度、健全工作体系、加大保护力度、强化保护宣传、加强合作共赢等方面重点开展工作,有效保护镇江香醋知识产权,带动产业壮大发展,扩大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的辐射效应,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开展镇江香醋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构建由政府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协同推进,辖区广泛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新格局,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方法。”(朱婕 周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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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缪小兵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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